随着国家“双碳”大战略的全面启动,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正成为新的市场投资风口。
未来数以万亿计的巨大市场不仅是企业想争夺的蛋糕,即便是各地政府也不会无动于衷。
继此前湖南常德、广东韶关、河南邓州先后对屋顶光伏备案、建设按下暂停键后,近日商丘市发改委有关风光电新能源项目建设的通知显得更具有针对性。
商丘这个通知主要意思有以下几点:
1、已建成和在建的风光电项目,须签订协议,明确项目所含碳指标权限归商丘市所有。其使用、交易须经商丘市政府同意,收益归项目所在地。
2、已签订开发协议目前尚未实施的风光电项目,根据原通知要求继续暂停实施。须补充碳指标交易协议和同步实施配套产业,如达不到规定要求,项目建设指标收回。
3、未签订开发协议的风光电项目,各县(市)区不得单独再签订新的开发协议。市里按照资源换产业的原则,进行资源统一调配,项目统筹布局。项目落地的碳指标权限归商丘市所有,收益归项目所在地;税收、产值及补偿归项目所在地政府。
4、以后的新能源项目必须配套产业或有补偿。所有新能源项目的税收、产值等补偿收益归项目所在地所有。
商丘这个通知非常直接了当,就是风光电新能源项目建设必须保证商丘本地的利益。
重点很明确就是碳指标、补偿收益必须归当地所有。
看来,商丘方面已经预判风电光伏项目未来会产生巨大的收益,否则不会出台如此赤裸裸要保证地方利益的通知。
有网友对此调侃,干脆商丘以后的风电光伏项目自己掏钱修建了,这样才不会肥水流了外人田。
如果利益足够,或许并不能排除商丘方面自己单干,成立公司来包下业务。
但不管怎样,吃相还是稍显有点难看。
虽然现在风光电新能源项目是国家大力重点发展的方向,未来前景可期,也必然会存在巨大的市场。
但是,风光电新能源项目毕竟是市场项目,没有谁敢打包票百分之百能够赚钱。
就好比天上有只鸟儿飞过,当鸟儿还没打下来时,有人就已经站出来了,鸟儿两只腿必须拿给他吃了。